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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法 第25條

政府股權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所獲配之股息、紅利,循預算程序作為農、漁業推廣經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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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