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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63.08.26訂定) 第19條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之賠償,得由當事人自行和解,或依法訴請法院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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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