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 第41條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41條
代管人之任務如下: 一、代為恢復依原核定之章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繼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二、代為改善業務,並恢復正常營運。 三、代為改善事業及財務之嚴重缺失。 四、代為控管實施者相關資產、權狀、憑證、合約及權利證書。 五、代為執行都市更新事業之清理。 六、其他有關代管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0條
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4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