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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11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會計制度之擬定事項。 二、關於預、決算之編製及審核事項。 三、關於帳務處理及成本計算事項。 四、關於內部審核事項。 五、關於財務調度事項。 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稽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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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