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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7條

企劃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生產業務之規劃改進事項。 二、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動事項。 三、關於工具、模具及零配件圖案管理事項。 四、關於生產計畫之釐定、生產標準之審查、生產進度之查催及生產成果統計、分析與編報事項。 五、關於生產工作分配調度事項。 六、關於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業務事項。 七、關於承接、銷售一般鑄品業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生產管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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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