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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第23條

本廠得因業務需要,由廠長酌聘顧問(不支薪給),以備諮詢或辦理指定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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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