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 第7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第7條

系統發展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飛航管理系統之發展、規劃及建置。 二、飛航管理系統與其備援系統功能之提升、測試協調作業、轉移、審核及建議。 三、塔臺自動化系統之發展、規劃及建置。 四、飛航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分析。 五、飛航服務系統技術資料之蒐集、研究及建議。 六、其他有關系統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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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