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 第15條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所稱綠能設施,指從事新淨潔能源之發電、節約、提升效率、抑制用電負載、輸配送或儲存之建設、維護、檢測等相關設施。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