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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第14條

購料週轉金支付至相當數額時,檢據報請主 (會) 計部門撥足原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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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