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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第29條

盤存後如有盈虧,應由經辦部門,填具盤存盈虧報告表,報經各該事業機 關首長核准後調整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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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