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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第22條

本局之辦事細則,由本局擬訂,報請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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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局置總經理,承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命,綜理局務;置副總經理二人,輔助總經理處理局務。第3條本局設左列單位:一、承保處。二、給付處。三、財務處。四、企劃室。五、資訊室。六、稽核室。七、…第4條承保處之職掌如左:一、承保業務之規劃研擬事項。二、加保、退保、轉保之辦理事項。三、保險之查核…第5條給付處之職掌如左:一、給付業務之規劃研擬事項。二、普通事故之生育、傷病、殘廢、老年、死亡業務…第6條財務處之職掌如左:一、保險財務作業之規劃研擬事項。二、保險費之收繳事項。三、保險費欠費之處理…第7條企劃室之職掌如左:一、勞工保險綜合業務之規劃研擬事項。二、本局業務之管制考核事項。三、勞工保…第8條資訊室之職掌如左:一、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研究發展及管理事項。二、資訊作業共同規範之研訂及推…第9條稽核室之職掌如左:一、保險業務之稽核事項。二、保險財務之稽核事項。三、保險帳務之稽核事項。四…第10條秘書室之職掌如左:一、印信典守事項。二、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事項。三、法律事務處理事項。四、…第11條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處經理四人,室主任四人,副經理七人,並置專門委員四人至五人,研究員二人至…第12條本局得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之分布情形,視實際需要設辦事處或連絡處。辦事處或連絡處置主任一人,…第13條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第14條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第15條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第16條本局所列職稱之員額,其總數為二千一百零九人,另以預算員額定之。第17條本局職員之派免,除會計、人事、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總經理由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第18條本局之人事管理及職務列等,比照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辦理。第19條本局因業務需要,得報經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設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第20條本局得接受委託或委任辦理其他社會保險及有關業務。在受託期間,得設受託業務處;所需工作人員就本…第20-1條本局為執行受委任辦理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罰鍰處分及其強制執行等業務,設勞工…第20-2條本局為執行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之承保受理、給付審理、財務及帳務、基金管理運用等相關業務,設國民…第21條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條例施行後三年內成立中央社會保險局,統合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以外之各項保險。第23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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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