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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第7條

企劃室之職掌如左: 一、勞工保險綜合業務之規劃研擬事項。 二、本局業務之管制考核事項。 三、勞工保險費率之精算事項。 四、綜合業務資料之蒐集及分析事項 五、教育宣導資料及本局出版物之編輯事項。 六、其他有關綜合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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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