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 第45條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第45條

研究學院應建立教學品質保證機制,其教學品質保證機制、評鑑及相關事項之規定,由研究學院擬訂,並經管理會審議通過後,報監督會備查。 主管機關依大學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大學評鑑時,其範圍應包括研究學院。
AI 白話解釋
← 第44條看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全文第4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