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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事新聞發布辦法 第15條

國防部主管單位對特種新聞事件,應即通知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及各有關 單位,並同時協調有關單位聯繫及簽奉核定新聞處理原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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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