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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事新聞發布辦法 第5條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基於以上各條之規定並本公平之精神,儘量將軍事新 聞及照片供給各報社、通訊社、廣播電台及電視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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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