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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第46條

覆審會議審查通過之法規,由法制司簽請部長核定或陳報行政院審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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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