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 第10條

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第10條

密件之封發,應使用雙封套,內封套加蓋機密等級,書明「親啟」或「密 啟」字樣,外封套不得標示機密等級或其他足以顯示內容之註記。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