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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第13條

呈判及會辦之機密文稿,應由承辦人親自或密封送達,其送請譯繕及送回 時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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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