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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專任教練不得兼職。 專任教練在公私立學校兼課,應經學校校長核准,並報各該主管機關送本部備查;其兼課時數每週併計不得超過四小時。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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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