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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14條

核子設施應設置反應器圍阻體及其輔助系統,防止放射性物質不經控制外釋至環境,並能確保於假想意外事故下,符合圍阻體之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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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