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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6條

圍阻體熱移除系統之設計,應能於發生冷卻水流失事故時,配合其他相關系統之運作,迅速降低圍阻體內之壓力及溫度,並維持在可接受範圍內。 圍阻體熱移除系統之組件及設計,應具有適當之多重性與相互連接、洩漏偵測、隔離及圍阻功能,確保於單一失效及僅有廠內或廠外電力系統時,仍能達成系統之安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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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