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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55條

核子設施應設置實體系統或執行作業流程管制,並儘可能採取安全之空間配置方式,防止核子燃料貯存及吊運時發生臨界現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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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