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法官法施行細則 › 第28條

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職務法庭之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法庭之開閉及秩序、法庭之用語、裁判之評議,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懲戒法院組織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