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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13條

物流中心運出之貨物發生退貨情事,應將退貨理由填報於申請書表其他申報事項欄,依第九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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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