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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26條

物流中心業者未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完成通關手續即行提貨出倉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九十條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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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