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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14條

物流中心實施二十四小時通關作業。但經海關公告之貨物,除事先申請核准者外,應於海關公告上班時間內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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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