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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機關或機構,指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及其所屬機構或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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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