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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47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七款所定任職不當之調職,規定如下: 一、經實施重分類後,仍未取得現職專長者。 二、未依主要專長任職或才職不稱而糾正任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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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