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學法 › 第15條

高級中學法 第15條

高級中學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其委員由 校長就各處、室主任及有關專任教師聘兼之。 輔導工作委員會置專任輔導教師,由校長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之教師充任之 ;校長應就輔導教師中聘兼一人為主任輔導教師。 輔導工作委員會得聘請具有專業知能之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為兼任委 員。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高級中學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