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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法 第17條

高級中學得視學校規模大小及業務需要,就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 條所定單位,分組辦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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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