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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 第7條

學校之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辦理專職族語老師甄選之簡章、名額及其他有關資訊,應於網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五日(不包括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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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