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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第7條

中小學教師未依前條之規定申請登記或未經登記合格者,應予解聘或免職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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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