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 第8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第8條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修訂、委員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追蹤。 二、安全衛生機具、設備自動檢查實施之督導、考核事項。 三、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四、職業災害之調查、統計、處理及防止、改進事項。 五、安全衛生防護器具配置、使用、考核及宣導、督導事項。 六、勞工定期健康檢查與資料管理及追蹤異常事項。 七、作業環境之督導改善及建議事項。 八、實施安全衛生績效評估,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 九、關於醫療管理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