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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50條

保稅貨物如須檢查公證或抽取貨樣,由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有人向海關請領准單,倉庫業者憑准單會同關員監視辦理。其拆動之包件,應由申請人恢復包封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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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