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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第109條

呆廢料之出售,除讓售公營事業者外,以標售為原則,並應視實際情形, 訂定底價,其底價在稽察一定金額以上者,應通知審計機關派員監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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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