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特約及管理辦法 › 第23條

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業務需要,派員訪查勞保特約醫療院所,並就其應 行改進事項轉交勞保局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特約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