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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特約醫療院所分左列三類:  一 基層醫療單位。  二 地區醫院。  三 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 精神科專科醫院特約之分類,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結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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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