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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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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工廠依本法
第七十五條
訂定工廠規則,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有關受僱、解僱事項。 二、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例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 輪班方法等事項。 三、有關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事項。 四、有關延長工作時間事項。 五、有關工人請假事項。 六、有關年終獎金或分配盈餘事項。 七、有關工人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事項。 八、有關工人應遵守之紀律事項。 九、有關考勤、獎懲事項。 十、有關工人離職事項。 十一、有關災害、傷病補償事項。 十二、有關退休、撫卹、資遣、福利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全體受僱人共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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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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