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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兵役事務獎懲辦法 第13條

役政人員依第五條規定應懲罰者,視其情節輕重,依考績及懲戒法令之規 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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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