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 第22條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第22條

電話線路除地形、環境等特殊情形外,線條之最低部分與地面之垂直距離 ,規定如左: 一、市區外沿公路 三‧五公尺以上 二、市區內道路 四公尺以上 三、跨越公路或道路 五公尺以上 四、跨越非電化鐵路 六公尺以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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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