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 第31條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第31條

為避免共架線路支線下部斷線致支線下垂,造成供電及電信線路混線情事 ,支線上所裝支線礙子之高度,應在供應及電信線路中間。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架空電信及供電線路平行交叉共架規則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