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費用法 › 第11條

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11條

因典產回贖權涉訟,以產價為準;如僅係典價之爭執,以原告主張之利益 為準。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民事訴訟費用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