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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14條

因定期給付或定期收益涉訟,以權利存續期間之收入總數為準;期間未確 定時,應推定其存續期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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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