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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 第3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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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辦法所稱公證人,係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二項所定民間公證人。第3條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具本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所定資格之一,而無同法第二十六條各款情事之一…第4條司法院設民間公證人任免委員會(以下簡稱任免委員會),辦理民間公證人之遴選、審查及任免事項。任…第5條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聲請遴任為民間公證人或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聲請遴任僅辦理文書…第6條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聲請遴任為候補公證人者,應具聲請書、簡歷表、體檢表正本、身分證明文…第7條司法院接受聲請或推薦後,應先為品德調查,並得函請聲請人曾任職機關、學校、公司行號、曾屬之地區…第8條經任免委員會審查合格者,除免經職前研習者外,司法院應通知按期參加職前研習。免經職前研習或研習…第9條司法院許可公證人遷移事務所至指定地區以外之區域,而須換發公證人遴任證書者,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第10條聲請人經任免委員會審查合格後,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二年內不得再聲請遴任:一、經司法院通知繳…第11條聲請人曾經任免委員會審查合格,尚未喪失遴任資格者,不得再次聲請遴任。違反前項情形者,司法院得…第12條公證人遴任證書滅失、遺失或毀損致不堪使用者,得報請司法院補發或換發證書;補發後發現已報失之證…第13條職前研習分基礎訓練及實務訓練,基礎訓練由法官學院自行或委託辦理;實務訓練由法官學院委託地方法…第14條經任免委員會審查合格而參加職前研習者,於職前研習期間為學習公證人。免經職前研習者,得聲請參加…第15條職前研習期間,除另有規定外,基礎訓練為四十小時,實務訓練期間如下:一、具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16條經通知參加職前研習者因服兵役、在學、懷胎、分娩、重病、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或其他重大事由無法即時…第17條學習公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研習成績不及格:一、無故未按通知期別參加研習。二、基礎訓練期…第18條學習公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辦理實務訓練之機構應即陳報法官學院,法官學院認必要時,得施以…第19條法官學院應擬訂每期職前研習計畫,並得視聲請參加研習者之實際需要,徵求地區公證人公會、全國公證…第20條法官學院應於職前研習開始後,將學習公證人名冊陳報司法院;其委託其他單位辦理者,亦同。有第十七…第21條學習公證人於研習期間,應遵守訓練規定,專心學習,虛心接受指導公證人之指導;如有違反,依該規定…第22條實務訓練指導公證人之資格如下:一、連續執行公證職務二年以上而未曾退職或受停職、免職、撤職或除…第23條法官學院得派員考察實務訓練實施情形。前項考察,得邀請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地區公證人公會有關…第24條學習公證人完成實務訓練時,應繳交公證書及認證書習作各二十件。但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第25條學習公證人基礎訓練及實務訓練成績均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兩項訓練均及格者,由法官學院…第26條地區公證人公會每年或間年應舉辦公證人在職研習,每次研習時間至少三小時,至多不超過一週;研習計…第27條公證人每二年度應至少參加前條所定研習十二小時,並向所屬地方法院報備。前項研習時數之計算,不以…第28條公證人無正當理由於二年度內參加在職研習時數未達十二小時者,屬違反職務上義務,其所屬法院或地區…第29條公證人停職期滿或依本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停止職務之原因消滅時,得向所屬法院聲請復職。第30條公證人所屬法院或地區公證人公會發現其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所定情形之一者,…第31條任免委員會決定予以免職之處分確定後,司法院應令行高等法院或其分院轉令免職人、其所屬法院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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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