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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辦法 第20條

法官評鑑程序關於迴避、拒絕、調查、筆錄、證人、鑑定人及送達,準用 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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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