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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108.11.18 訂定) 第9條

前條申請之審查程序,準用第五條規定。 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許可並發給證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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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