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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權登記規則 第15條

申請回復已主銷之登記者,如於登記上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時,應附具第三人承諾文件或足以對抗第三人之確定訴願決定書或判決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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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