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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29條

物流中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海關得停止其保稅貨物進儲或廢止其登記: 一、喪失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之條件者。 二、事實上已停業者。 三、財務狀況不良,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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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