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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31條

物流中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進儲未公告准許輸入大陸地區物品,應受海關之監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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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