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退除役官兵農業生產輔導辦法 › 第8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退除役官兵農業生產輔導辦法 第8條

個別農墾及自力農墾墾員配墾之土地,以自營為限,不得出租、出售成抵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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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